2021年9月至12月,我所联合大理州文物管理所、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对太和城内城东部区域开展考古发掘,发掘面积2200平方米。发掘共揭露建筑基址5座、石墙3道、排水沟8条,出土有字瓦、瓦当、滴水等标本器物6800余件。
七号建筑位于内城正中偏东位置,依地势坐西向东,从东往西依次由台阶、门廊、东廊道、南北廊道、大殿等组成独立院落。院落面阔57.5米,进深约90米,本次发掘揭露部分为门廊、东廊及南北廊道局部。东廊道及门廊处于石砌高台之上,高于东部地表1.8米。高台中部门廊东侧设台阶,台阶宽4.5米,南北两侧以石块围砌,东侧铺砌青砖。上台阶之后为门廊,门廊面阔19、进深5.6米,中间门道宽3.9米。门廊地面斜铺绿釉方砖,规格为30×30×3厘米;绿釉铺地砖西侧南北向铺设一道青砖,青砖长37-40、宽18-20、厚4.5厘米。门廊两侧有较多磉墩及柱础,柱础石为白色不规则石块,表面开凿有边长10厘米的方形榫孔。门廊西侧以卵石铺砌成路面穿过天井,路面下有排水沟,排水沟上铺石板形成暗沟。

发掘区遗址分布图

发掘区远景
天井东侧及南北两侧均为廊道,廊宽5米。廊道外侧均垒砌厚约1米的石墙,沿墙分布有间距4.1-4.2米的磉墩,部分磉墩填充有竖向抱合的板瓦。廊道内侧采用石块围砌成边,沿边亦分布有与外墙磉墩相对应的圆形磉墩。东廊内侧边从下往上分成三层台阶状,似经多次修缮或重建。南北廊道对称分布,自东往西沿地势呈斜坡状抬升,与天井西部的正殿相连。正殿处于高台之上,勘探发现正殿以石块垒砌成石墙,南北两侧有回廊,回廊以青砖和绿釉方砖铺砌地面;绿釉方砖规格为30×30×3.5厘米,青砖规格为37×15×4厘米。七号建筑门廊、正殿处均发现有大量的瓦砾堆积,门廊处堆积内发现有莲花纹、兽面纹及法轮纹瓦当。门廊倒塌堆积内发现的板瓦长36-40、宽19-25厘米,筒瓦通长38-41、唇部长5-7、直径13-15厘米。

出土凤纹瓦当
七号建筑北侧并列分布有十八号建筑,仅揭露建筑一角,具体结构布局不明。2019年勘探时,在七号建筑南侧亦发现有建筑基址。七号建筑东南角、东北角分别有两道石墙(Q22、Q23),石墙连接七号建筑并继续向东延伸。

七号建筑门廊内侧路面及排水沟
八号建筑叠压于七号建筑之下,分布范围超出发掘区,本次发掘仅揭露对称分布的南北廊道局部。南廊道北侧分布有排水沟G18,北廊道南侧有排水沟G16,两排水沟相距57米,均为院内排水沟。2017年发掘时曾揭露G18东段,G18向东延伸后向南拐折,直角拐弯处有方形水池。北廊道亦随排水沟向南拐折形成东廊。南廊道宽约9米,采用黄褐色、红色纯净粘土夯筑为基础。八号建筑磉墩均为圆角方形,采用碎瓦片及粘土层层交错夯筑,磉墩南北面阔间距3.2、东西进深间距4.6米。
九号建筑南部的石墙叠压于八号建筑的夯土基础之下,建筑南北面阔42.3米、东西进深大于13米。建筑南北两侧石墙垒砌整齐,两墙之间填充有大量石块及部分瓦砾。九号建筑东部正中位置凸出有宽7.5米石砌台基,应为门道。建筑不见明显的磉墩,其结构布局不明确。
十号建筑叠压于九号建筑之下,为南北面阔长达66.5米的大型台基。台基东西进深未能完全揭露,发掘区内揭露部分进深28米。台基采用大石围砌,东部现存围石高1.1米,围石下方设有排水沟。台基东部正中有宽14米的凸出台阶,应为门道;九号建筑的门道叠压于十号建筑门道之上,两者之间有时间延续。台基范围内没有发现磉墩,仅发现部分直径约20厘米的柱洞。十号建筑西部略高于东部,不在同一水平面,推测十号建筑应为一处院落基址而非单体建筑。

七号建筑出土法轮纹瓦当
根据出土遗物初步判断,本次发掘揭露建筑的年代应为南诏时期。该时期的建筑大多为东、南、北三面有廊道的独立院落,西侧正殿居中;七号、八号建筑均属于这种布局形制。七号、八号、十号建筑体量大、规格高,且在相同区域内反复叠压,说明作为太和城核心区域的内城延续使用时间较长,建筑更迭频繁。连续的叠压关系为分析内城结构布局变化及功能性质沿革提供了重要资料。